一、考生应提前15分钟凭证件进入指定考场,按监考老师要求,单人单桌就座,将考试相关证件(学生证、身份证)放于桌面前方拐角,以备检查。
二、考生按规定就座,擅自调换又不听劝者按旷考论处;劝说不听从,又不离开考场者,按舞弊论处。
三、除考试必需品外,其余物品应统一上交;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,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存储功能;不得相互借用文具;有通讯工具的应予以关闭,违者按作弊论处。
四、开考信号发出后,才能开始答题;终止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停止答题。
五、考生取得试卷后,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考试,放弃考试者按旷考论处,并将姓名计入《安徽三联学院考场记录》。
六、开考15分钟后,不得进入考场,以旷考论处;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;交卷出场后,不得再进场续考。
七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守考场纪律,尊敬监考老师。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,左顾右盼;不得偷看、抄袭他人答卷;不得夹带、冒名替考或交换考卷;不得吸烟。
八、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,监考教师应予以答复;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九、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;离开考场后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大声喧哗。
注: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,均属违反考场纪律,以舞弊或违反考场纪律论处:
夹带纸条以及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者(不论抄袭与否);以各种方式窃取他人考试答案者;主动提供试题、答案给他人者;交卷后有意逗留不离开考场者;替他人考试者;有其他违纪舞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