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三联学院监考人员守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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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三联学院监考人员守则

2016-12-28   来源:安徽三联学院   点击:8780

一、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应按有关规定作好考试准备工作。

二、考场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清理考场闲杂人员,引导学生按学号顺序沿竖S形单人单桌就座。

三、考前10分钟应该统一收缴有关书籍及资料,清点学生人数,宣布考场纪律,明确相关事项,考前5分钟发卷;有替考嫌疑者应暂缓其考试,并立即报有关领导。

四、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,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。

五、逐一检查考生是否填写专业、年级、班级和姓名,并与考试证件9s(身份证、学生证)对照两者是否一致。若不一致,按舞弊论处,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。

六、考试进行过程中,应严格考场纪律,维护考场秩序,制止学生和其他闲杂人等进出考场。

七、对未做完考卷而中途退场的学生,应做好规劝工作。

八、回答学生所提问题时,不得涉及与答案有关的内容。

九、对违纪的学生,应予以警告,当场定性;情节严重者,应中止其考试,勒令学生退出考场,本课程成绩以零分处理,不再予以补考。

十、掌握考试时间,准时开卷和收卷;结束前五分钟,应提醒学生作好交卷准备;收回试卷后应当场点数,防止缺卷。

十一、注视考场、观察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,一般一位监考教师在前面,另一位在考场后部,注视考场、坚守岗位,不得随便离开考场,不得看书刊、报纸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
十二、遇到考场难以解决的事情,应立即请示有关领导,不得擅作主张。

十三、考试结束后,应认真填写《安徽三联学院考场记录》,上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统计、保管。